内容:
第一项:****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交底要求:
1、该工程人防部分由省地下建筑研究院设计,人防与非人防两者在衔接部分可能有稍许出入,解决此问题的一般原则是:人防部分以人防图纸为准。同时请施工单位将相关情况事先反馈给设计单位,以便设计单位及时掌握变动情况。
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透彻领会设计意图,对图纸中的疑点提前与设计单位联系,尽可能使问题在正式施工之前解决,不能想当然地擅行施工,以免造成不必要返工。
3、特别要求把握建筑中圆弧造型的施工精确度,力求每个节点过渡平顺、圆滑。
4、对部分设备型号及部分平面布置方案请建设单位尽快确定,以免影响土建施工进度要求。
第二项:施工图答疑纪要内容:
建施
1、建施-1,第十(11)条原说明中120mm、60 mm等数字表示封包管道采用钢丝板网和多次抺灰后的厚度要求。
2、建施-1,第十(12)条原说明中“高度为120mm”改为“高度为1200mm”。
3、建施-2,第二(1、2)条标题文字指外墙的“饰面类型”。
4、建施-2,第二(3)条原说明中“外侧粘贴30厚挤塑板”改为“外侧粉刷符节能要求的保温砂浆,具体配比和厚度由设计单位另定”。
5、建施-2,第四(1、2)条原说明中提到的地下室降板、汽车坡道等部位,若需建筑找坡处理的,均采用轻质煤渣混凝土。
6、建施-2,第六(01)条原说明中的“一道高分子防水涂料(内防水)”取消。原说明中的“120粘土砖保护层”改为“120粘土砖保护层, M10水泥砂浆砌筑”。
7、建施-2,第六(02)条原说明中的“一道高分子防水涂料(内防水)”取消。并在钢筋砼自防水底板下增加一道“40厚C20细石砼保护层”具体施工参见0zj301国标地下建筑防水构造。
8、建施-4,图纸右上方图例说明中显示消火栓离地高度1.5m与总说明中不一致,由设计单位另行统一确定。
9、建施-4,轴线2-1\2-8分别交2-C /2-D部位门洞两边墙体与结施-3中不一致,明确以结施图为准。
10、建施-5,轴线E /10-13部位的砌体改砌到与砼柱面齐平。
11、建施-7,3-YUP1、8、3的大样图平面尺寸与结构图不一致的均以结施图为准。12、建施-7,二层平面在大厅的南侧内廊的二个小屋面顶标高及周边墙体砌筑高度不详,由设计单位另行答复。
13、建施-19,图中四∼十二层的东西两侧阳台长度与结构平面图不一致,明确以结施图为准。另该图中节点10栏杆高度详见建-3001联系单。
14、建施-20,汽车坡道底板在室内外的交接处位置与结施-2中不一致,明确以结施图为准。汽车坡道起坡点排水沟断面尺寸与结施图-2不一致,明确以结施图为准。 15、建施-30,雨蓬3-YUP7节点中内侧吊顶标高3.85与建施-7标注的3.6m不一致,明确以建施-7为准。
16、关于吊顶天棚面伸缩缝的作法参照建施-18之 节点。
17、经设计单位明确:裙房部位(2—A)轴线与弧轴线 为相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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