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学生安全、纪律、养成教育的主要阵地。为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确保同学们在清洁、规范、文明、美观、高雅的环境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引导学生文明修身、健康成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该实施办法。
一、评比竞赛内容:
(一)清洁:
1 、室内卫生打扫干净、寝室门前无垃圾。
2 、地面无垃圾、天花板和四周墙面无蜘蛛网(六面光)。
3 、桌面、门窗、玻璃干净。
4 、室内无痰迹、污渍、灰尘,室内无臭味。
5 、室内物品洁净,门窗、玻璃干净明亮。
(二)规范:
1 、被子折叠规范,床单、枕巾整齐,床上、床下物品放置整齐。
2 、室内张贴(字画、作息时间表等)规范整齐。
3 、开水瓶、毛巾、牙具、床下鞋子摆成一条线(四条线),脸盆、肥皂、洗衣粉,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洗后的衣服挂在阳台铁丝上。
4 、蚊帐统一,被子叠成方块,一律放在床的靠阳台(窗户)方向,枕头放在另一头,床上不得堆放杂物。
5 、室内物品朝向统一,摆成一条线。
(三)文明:
1 、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纪律管理规定》(简称学生宿舍安全纪律管理 “ 十禁止 ” )。
2 、团结友爱,不讲粗话,待人和气有礼貌。
3 、遵守公德,不乱到脏水、乱扔果皮、纸屑。
4 、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尊敬师长,尊重检查人员。
5 、思想上积极进取,室内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和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美观:
1 、室内布置合理。
2 、有美化环境的物品。
3 、室内装饰协调。
(五)高雅:
室内设计新颖、美观、雅致,如张贴健康向上的书画等突出团结和睦的气氛,有浓厚的文化氛围,达到较高的审美层次。
二、评比标准
(一)三星级:符合清洁、规范、文明评比内容的 1——3 项。
(二)四星级:符合清洁、规范、文明评比内容的 1——4 项和美观内容的 1——2 项。
(三)五星级:符合清洁、规范、文明、美观、高雅评比内容全部项目。
三、评比办法: 宿管员、宿舍自管会学生干部天天抽查寝室,各系部老师、学生会卫生部干部每周检查,由宿管中心综合评定等级。凡一次不打扫或三次不规范,降等;两次不打扫或有严重违纪事件,当月取消评比资。
四、考核与奖惩
1 、推优入党:将所属寝室学期寝室文明建设均达到三星级作为学生推优入党的基本条件;
2 、先进(集体、个人)评比:所属寝室在学期寝室文明建设中 1 次及以上未达到三星级的学生,取消其先进个人评比的资格;所属寝室在学期寝室文明建设中有 1 / 3 寝室或 1 / 3 次数未达到三星级的取消其先进集体评比的资格;
3 、学习奖学金:所属寝室在学期寝室文明建设中 1 次未达到三星级的学生,保留其评比等级但要酌情扣减其奖学金; 2 次及以上未达到三星级的学生,取消其评比的资格;
4 、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将所属寝室学期寝室文明建设均达到三星级作为学生参加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
5 、专升本:所属寝室在学期寝室文明建设中长期未达到三星级的学生,且经教育不改者,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
6 、毕业生离校:所属寝室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最近一次寝室文明建设中未达到三星级的,暂缓办理离校手续,直到下一次寝室文明评比达标为止;
7 、干部聘用:所属寝室在学期寝室文明建设中有 2 次未达到三星级的,各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团委及各系主要学生干部应停职,进行反省整顿;反省整顿后达标的可以恢复原职务,反省整顿后仍未达标的建议系部或班级予以撤职处理。 |